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交通标线修补、交通标志修补、其他交通安全设施修补及巡查、保养。
二、标线修补定额不分实线、虚线及种类(停止线、减让线、机动车禁停网状线、导流线等),厚度按1.8mm考虑,实际厚度不同时可调整材料用量,人工和机械不作调整。
三、交通标志更换已综合考虑旧标志拆除,不另行计算。
四、减速带型号不同时,材料按实调整,人工和机械不作调整。
五、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零星拆除更换执行《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市政工程》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8。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标线修补按实际修补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交通标志更换按实际更换数量以“块”计算。反光膜更换按实际粘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搭接面积不另行计算。
三、隔离墩安装按数量以“个”计算。
四、减速带更换按实际更换长度以“米”计算。
五、道路巡视检查按照巡查面积及次数以“m2·次”计算。桥梁日常巡查按照巡查面积及次数以“m2·次”计算。
六、桥梁表观定期检查按检查部位的表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拉索护套检查按数量以“根”计算。
七、保洁、保养按面积及次数以“m2·次”计算,不扣除各种孔洞占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