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节包括敷设埋式电缆、敷设管道电缆、敷设托架电缆、电缆及电线钉固(吊挂)、敷设线槽内电缆、电缆引入,共6小节。
二、敷设托架电缆、漏泄同轴电缆、钉固敷设电缆、电线项目综合了固定间距,使用时不作调整。
三、其它类型电缆、电线敷设执行第八章供电工程配管配线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敷设埋式、管道、托架、线槽、钉固电缆及电线等按设计图示长度以“100m”为单位计算,各处预留量规定详见本章说明。
二、电缆引入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条”为单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