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 明
一、本章脚手架定额中竹、钢管脚手架已包括斜道及拐弯平台的搭设。砌筑、浇筑物高度超过1.2m可计算脚手架搭拆费用。
二、仓面脚手不包括斜道,若发生则另按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脚手架斜道计算;但采用溜槽、井字架或吊扒杆转运施工材料时,不再计算斜道。双层布筋或单层布筋在上部的基础和垫层计算仓面脚手;无筋或单层布筋在下部的基础和垫层不计算仓面脚手。
三、本章定额支架平台适用于陆上、支架上打桩及钻孔灌注桩。支架平台分陆上平台与水上平台二类,其划分范围如下:
1.水上支架平台:凡河道原有河岸线向陆地延伸2.50m范围,均可套用水上支架平台。
2.陆上支架平台:除水上支架平台范围以外的陆地部分,均属陆上支架平台,但不包括坑洼地段。如坑洼地段平均水深超过2m的部分,可套用水上支架平台。平均水深在1m~2m时,按水上支架平台和陆上支架平台各取50%计算。如平均深度在1m以内时,不做坑洼处理。
四、桥涵拱盔、支架均不包括底模及地基加固在内。
五、打桩机械锤重的选择:
桩类别 |
桩长度(m) |
桩截面积S()或管径Φ(mm) |
柴油桩机锤重(kg) |
钢筋混凝土方桩及板桩 |
L≤8.00 |
S≤0.05 |
600 |
L≤8.00 |
0.05<S≤0.105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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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L≤16.00 |
0.105<S≤0.125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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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L≤24.00 |
0.125<S≤0.160 |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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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L≤28.00 |
0.160<S≤0.225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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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L≤32.00 |
0.225<S≤0.25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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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L≤40.00 |
0.250<S≤0.300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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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混凝土 管桩 |
L≤25.00 |
Φ400 |
2500 |
L≤25.00 |
Φ550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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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5.00 |
Φ60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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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50.00 |
Φ600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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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5.00 |
Φ80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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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50.00 |
Φ800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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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5.00 |
Φ1000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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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50.00 |
Φ1000 |
8000 |
注:钻孔灌注桩工作平台按孔径Φ小于1000,套用锤重1800kg打桩工作平台;Φ大于1000,套用锤重2500kg打桩工作平台。
六、组装、拆卸船排定额中未包括压舱。压舱材料取定为大石块,并按船排总吨位的30%计取(包括装、卸在内150m的二次运输)。
七、搭、拆水上工作平台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组装、拆卸船排及组装、拆卸打拔桩架工作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脚手架工程量按墙面水平边线长度乘以墙面砌筑高度以“m2”计算。
二、柱形砌体、浇筑按图示柱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砌筑高度以“m2”计算。
三、浇混凝土用仓面脚手按仓面的水平面积以“m2”计算。
四、井字架区分材质和搭设高度,以“座”为单位计算,每座井计算一次。
五、搭拆打桩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1.桥梁打桩: F=N1F1+N2F2
每座桥台(桥墩): F1=(5.5+A+2.5)×(6.5+D)
每条通道: F2=6.5×[L-(6.5+D)]
2.钻孔灌注桩: F=N1F1+N2F2
每座桥台(桥墩): F1=(A+6.5)×(6.5+D)
每条通道: F2=6.5×[L-(6.5+D)]
上列公式中:F=工作平台总面积;
F1=每座桥台(桥墩)工作平台面积;
F2=桥台至桥墩间或桥墩至桥墩间通道工作平台面积;
N1=桥台和桥墩总数量;
N2=通道总数量;
D=两排桩之间距离(m);
L=桥梁跨径或护岸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m);
A=桥台(桥墩)每排桩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m)。
六、凡台和墩或墩与墩之间不能连续施工时(如不能断航、断交通或拆迁工作不能配合),每个墩、台可计一次组装、拆卸柴油打桩架及设备运输。
七、桥涵拱盔、支架空间体积计算:
1.桥涵拱盔体积按起拱线以上弓形侧面积乘以(桥宽+2m)计算;
2.桥涵支架体积为结构底至原地面(水上支架为水上支架平台顶面)平均标高乘以 纵向距离再乘以(桥宽+2m)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