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 明
一、定额中所指的水上作业,是以距岸线1.5m以外或者水深在2m以上的打拔桩。
距岸线1.5m以内时,水深在1m以内者,按陆上作业考虑。如水深在1m以上2m以内者,其工程量则按水、陆各50%计算。
二、水上打拔工具桩按两艘驳船捆扎成船台作业,驳船捆扎和拆除、竖拆0.6t柴油打桩机按 “D.3桥涵护岸工程”相应子目执行。
三、打拔工具桩均以直桩为准,如遇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5。
四、导桩及导桩夹木的制作、安装、拆除,已包括在相应定额中。
五、圆木桩按疏打计算;钢板桩按密打计算;如钢板桩需要疏打时,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5。
六、打拔桩架90°调面及超运距移动已综合考虑。
七、钢板桩及木桩的防腐用量等,已包括在定额中。
八、挡土板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九、除槽钢挡土板外,本章定额均按横板、竖撑计算;如采用竖板、横撑时,其人工工日乘以系数1.20。
十、定额中挡土板支撑按槽坑两侧同时支撑挡土板考虑,支撑面积为两侧挡土板面积之和,支撑宽度为4.1m以内。如槽坑宽度超过4.1m时,其两侧均按一侧支挡土板考虑。按槽坑一侧支撑挡土板面积计算时,工日数乘以系数1.33;除挡土板外,其他材料乘以系数2.0。
十一、放坡开挖不得再计算挡土板,如遇上层放坡、下层支撑则按实际支撑面积计算。
十二、钢桩挡土板的槽钢桩以“t”为单位,套打、拔工具桩相应定额子目。
十三、如采用井字支撑时,按疏撑乘以系数0.61。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圆木桩:按设计桩长(检尺长)和圆木桩小头直径(检尺径)查《木材、立木材积速算表》,计算圆木桩体积。
二、打、拔钢板桩以“t”为单位计算。钢板桩使用费按“t·d”为单位计算。
三、钢板桩按十年时间摊销考虑,损耗量按其使用量1%计算。
四、凡打断、打弯的桩,均需拔除重打,但不重复计算工程量。
五、竖、拆打拔桩架次数,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规定时按打桩的进行方向:双排桩每100延长米、单排桩每200延长米计算一次,不足一次者均各计算一次。
六、打拔桩土质类别的划分,见打拔桩土质类别划分表(见下表)。
土壤级别 |
鉴别方法 |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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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夹层情况 |
土壤物理,力学性能 |
每10m 纯平均 沉桩时间(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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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层连续厚度(m) |
砂粒种类 |
砂层中卵石含量(%) |
孔隙比 |
天然含水量(%) |
压缩系数 |
静力触探值 |
动力触探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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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级土 |
|
|
|
>0.8 |
>30 |
>0.03 |
<30 |
<7 |
15以内 |
桩经机械作用易沉入的土 |
乙级土 |
<2 |
粉细砂 |
|
0.6~0.8 |
25~30 |
0.02~0.03 |
30~60 |
7~15 |
25以内 |
土壤中夹有较薄的细砂层,桩经机械作用较易沉入的土 |
丙级土 |
>2 |
中粗砂 |
>15 |
<0.6 |
|
<0.02 |
>60 |
>15 |
25以外 |
土壤中夹有较厚的细砂层或卵石层,桩经机械作用较难沉入的土 |
注:本定额仅列甲、乙级土项目,如遇丙级土时,按乙级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43。
七、支撑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支撑面积以“m2”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