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1.本节定额包括:人工挖除路面基层,机械刨除路面基层,修复路面垫层,路拌法水泥稳定类基层,路拌法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基层,厂拌稳定类基层,基层土工织物、道路防水卷材等项目。
2.各类垫层的压实厚度在15cm以内,各类稳定土基层、其他种类的基层和底基层压实厚度在20cm以内,拖拉机、摊铺机、平地机和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计算,如超过上述压实厚度进行分层拌和、碾压时,拖拉机、摊铺机、平地机、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加倍计算,且每1000m2增加1.5个工日。
3.各类稳定土底基层采用稳定土基层定额时,每1000m2路面减少12~15t光轮压路机0.18台班。
4.各类稳定土基层定额中的材料消耗系按一定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配合比与定额标明的配合比不同时,有关材料可按下式进行换算:Ci=[Cd+Bd×(H-Ho)]×Li/Ld
式中:Ci-按设计配合比换算后的材料数量;
Cd-定额中基本压实厚度的材料数量;
Bd-定额中压实厚度每 增减1cm的材料数量;
Ho-定额的基本压实厚度;
H-设计的压实厚度;
Ld-定额中标明的材料百分率;
Li-设计配合比的材料百分率。
5.
本节定额中土的预算价格,按部颁《公路工程预算定额》材料采集及加工和材料运输定额中的有关项目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