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适应安徽省普通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管理,规范养护工程计价行为,有效控制养护工程造价,促进养护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0年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第一批)公告》要求,由安徽省公路管理局负责牵头制定《安徽省普通公路养护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以下简称“本标准”)。
本标准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安徽省普通公路养护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安徽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小修保养综合定额》基础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导则》《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以及其他公路工程标准规范制定而成。
本标准包括两部分:《普通公路养护预算第一部分:编制办法》包括总则、术语、养护预算费用组成、养护检查、日常养护、运行管理、养护工程,以及养护工程预算封面、目录及预算表格样式,养护工程预算项目表,设备与材料的划分标准;《普通公路养护预算第二部分:定额》分上、下篇,上篇为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材料运输、其他工程;下篇为公路养护检查及日常养护综合定额,以及人工、材料代号及人工、材料、半成品单位质量、损耗、基价表,养护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表,普通公路日常养护工程作业内容表。
本标准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安徽华泰交通工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合肥朴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合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宿州市经纬公路设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文友、叶友胜、曾保军、田雷、汪波、徐建东、王旭、范月光、丁中才、杨杰、熊永春。
本标准于2018年12月29日首次发布,执行时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并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本标准主编单位——安徽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合肥市屯溪路528号;联系人:养护处;电话:0551-63623523;邮箱:49149449@qq.com),以便修订时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