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1)本定额按开挖难易程度将土壤岩石分为六类。
土壤分为三类:松土、普通土、硬土。
岩石分为三类:软石、次坚石、坚石。
本定额土、石分类与十六级土、石分类对照表如下:
本定额分类 | 松土 | 普通土 | 硬土 | 软石 | 次坚石 | 坚石 |
十六级分类 | Ⅰ~Ⅱ | Ⅲ | Ⅳ | Ⅴ~Ⅵ | Ⅶ~Ⅸ | Ⅹ~ⅩⅥ |
(2)除定额中另有说明外,土方挖方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填方按压(夯)实后的体积计算,石方爆破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当以填方压实体积为工程量,采用以天然密实方为计量单位的定额时,所采用的定额应乘以下表中的系数:
公路等级 | 土类 | |||
土方 | 石方 | |||
松土 | 普通土 | 硬土 | ||
二级及二级以上等级公路 | 1.23 | 1.16 | 1.09 | 0.92 |
三级、四级公路 | 1.11 | 1.05 | 1.00 | 0.84 |
人工挖运土方的增运定额和机动翻斗车、手扶拖拉机、自卸汽车运输土方的运输定额。“普通土”一栏的系数适用于推土机施工土方的增运定额。在上表系数的基础上增加0.03的运输损耗,但弃方运输不应运输损耗。
(3)人工挖运土方若遇到升降坡时,除按水平距离计算运距外,并按下表增加运距:
升降坡度 | 高度差 | |
每升高1m | 每降低1m | |
0%~5% | 15m | 不增加 |
6%~10% | 5m | |
10%以上 | 25m | 8m |
(4)边坡防护、边沟、挡土墙维修等项目中,原有的片石、块石等材料如可以利用,在编制预算时应扣除利用数
量,其他材料的定额数量不变。
(5)高边坡处治中锚喷定额中脚手架的搭拆费用,编制预算时,按照相关定额另行计算。
(6)路基翻浆处理定额中已按砂垫层、隔离层和开挖回填子目编制,使用时应按工程量分别计算。
(7)定额工程内容除注明者外,均包括:①各种机械1km内由停车场至工作地点的往返空驶;②工具小修;
③钢钎淬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