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公路费税改革和养护体制改革需要,加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与监督,完善公路养护定额体系,规范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公路养护费用的投资,并有效进行控制,维护公路工程养护各方合法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交公路函【2016】22号)《关于编制甘肃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配套定额的通知》的要求,制修订《甘肃省公路养护预算编制办法及配套定额》(以下简称“本办法及配套定额”)。
本办法及配套定额包括两个编制办法和四个配套定额(指标),分别是:《甘肃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配套定额《甘肃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甘肃省公路养护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甘肃省公路养护检查及日常养护预算编制办法》及配套定额《甘肃省公路养护检查及日常养护预算定额》、《甘肃省公路日常养护预算指标》。
请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函告本办法及定额日常管理组,联系人:辛天(地址:甘肃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邮编:730030电话:0931-8451495电子邮箱:248976218@qq.com),以便修订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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