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1.本章定额包括路面基层及垫层养护、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沥青混凝土路面养护、其他路面养护及路面附属工程共五节。
2.路面项目中的厚度为压实厚度。
3.本章各类路面基层、面层定额中未包括挖除旧路面,需要时应按挖除旧路面相关定额另行计算。
4.路面项目中挖除旧路面计量方为实体体积。
5.本定额中混合料系按最佳含水量编制,定额中已包括养生用水并适当扣除天然含水量。
6.本章定额中凡列有洒水汽车的子目,均按5km范围内洒水汽车在水源处自吸水编制,不计水费。如工地附近无天然水源可利用,必须采用供水部门供水时,可根据定额子目中洒水汽车的台班数量,按每台班35m3计算定额用水量,乘以供水部门规定的水价增列水费。洒水汽车取水的平均运距超过5km时,按部颁《公路工程预算定额》路基工程的洒水汽车洒水定额中的增运定额增加洒水汽车的台班消耗,但增加的洒水汽车台班消耗量不得再计水费。
7.自卸汽车运输稳定土混合料、沥青混合料和水泥混凝土定额项目,仅适用于平均运距在15km以内的混合料运输,当平均运距超过15km时,应按社会运输的有关规定计算其运输费用。当运距超过第一个定额运距单位时,其运距尾数不足一个增运定额单位的半数时不计,超过半数时、按一个增运定额运距单位计算。
8.本章定额中的水泥混凝土均已包括其拌和的费用,使用定额时不得再另行计算。
9.压路机台班按行驶速度:两轮光轮压路机为2.0km/h、三轮光轮压路机为2.5km/h、轮胎式压路机为5.0km/h、振动压路机为3.0km/h进行编制。如设计为单车道路面宽度时,两轮光轮压路机乘以1.14系数、三轮光轮压路机乘以1.33系数、轮胎式压路机和振动压路机乘以1.29系数。在施工前及施工完毕后均以平板拖车组携带。
第一节路面基层及垫层养护
说明
1.本节定额包括路面垫层,泥灰结碎石基层,填隙碎石基层,挖补手摆片石基层,路拌法水泥稳定土基层,路拌法石灰稳定土基层,路拌法石灰粉煤灰稳定土基层,厂拌水泥稳定土基层,厂拌石灰稳定土基层,厂拌石灰粉煤灰稳定土基层,厂拌基层稳定土混合料运输,厂拌基层稳定土混合料摊铺,稳定土厂拌设备安装、拆除等项目。
2.泥结碎石、级配碎石、天然砂砾路面,以及各类稳定土基层的压实厚度在15cm以内,如超过上述压实厚度进行分层拌合、碾压时,拖拉机、平地机和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加倍计算,每1000m2增加3个工日。
3.各类稳定土基层定额中的材料消耗系按一定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配合比与定额标明的配合比不同时,有关材料可按下式进行换算:Ci=[Cd+Bd×(H-Ho)]×Li/Ld
式中:Ci-按设计配合比换算后的材料数量;
Cd-定额中基本压实厚度的材料数量;
Bd-定额中压实厚度每增减1cm的材料数量;
Ho-定额的基本压实厚度;
H-设计的压实厚度;
Ld-定额中标明的材料百分率;
Li—设计配合比的材料百分率。
4.人工沿路翻拌和筛拌稳定土混合料定额中均包括土的过筛工消耗,因此,土的预算价格中不应再计算过筛费用。
5.各类稳定土底基层采用稳定土基层定额时,每1000m2路面减少12~15t光轮压路机0.18台班。
6.各类稳定土基层定额中的碎石土、砂砾土系指天然碎石土和砂砾土。
不同生产能力拌和设备定额消耗数量调整表(单位:1000m2)
第二节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
说明
1.本节定额包括水泥混凝土路面修补,水泥混凝土路面铺筑,水泥混凝土路面铺隔离层,水泥混凝土路面压浆处理等项目。
2.水泥混凝土路面修补定额中均已包括混和料拌和、运输、摊铺作业时的损耗因素,路面实体按路面设计面积乘以压实厚度计算。
3.修补破损混凝土中已包括外加剂费用,使用时不得增加,但未考虑环氧树脂,需要时可另行计算。
4.水泥混凝土路面定额中的材料是按一定的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采用的配合比与定额不同时,可按定额附录中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表进行抽换或按实际配合比调整定额混凝土材料数量,当采用实际配合比进行调整时应按相关规定计算混和料及材料场内运输及操作损耗。
第三节沥青混凝土路面养护
说明
1.本节定额包括沥青混凝土路面修补,铣刨,混合料拌和,混合料运输,混合料铺筑,沥青混合料拌和设备安装拆除,透层、黏层、封层,预拌沥青碎石封层,沥青路面罩面,微表处,雾封层,同步碎石封层等项目。
2.沥青透层、粘层、封层定额中已计入热化、熬制沥青用的锅、灶等设备的费用,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3.沥青混凝土路面定额中均已包括混合料拌和、运输、摊铺作业时的损耗因素,路面实体按路面设计面积乘以压实厚度计算。
4.沥青路面定额中均未包括透层、黏层和封层,需要时可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5.沥青路面定额中的乳化沥青和改性沥青均按外购成品料进行编制;如在现场自行配制时,其配制费用计人材料预算价格中。
6.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的纤维稳定剂是按混合料质量的0.30%进行编制,若设计剂量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用量调整定额中纤维稳定剂的消耗量。
7.沥青路面定额中均未考虑为保证石料与沥青的黏附性而采用的抗剥离措施的费用,需要时应根据石料的性质,按设计提出的抗剥离措施,计算其费用。
8.本定额系按一定的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进行编制的。当设计采用的沥青混合料配合比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配合比调整定额中的沥青混凝土材料数量。计算公式如下:
Si=Sd/Ld×Li
式中:Si-按设计配合比计算后的沥青混合料各组成材料数量;
Sd-设计配合比中沥青混合料各组成材料数量(重量比);
Ld-定额中沥青混合料各组成材料重量比;
Li—定额中沥青混合料各组成材料数量。
第四节其他路面养护
说明
1.本节定额包括挖除旧路面基层、面层,泥结碎石路面,级配碎石路面,级配砾石路面,天然砂砾路面,粒料改善土壤路面,砂石路面磨耗层及保护层,砂石路面回砂及添砂,处治砂石路面搓板、波浪、松散,处理砂石路面翻浆,处治砂石路面车辙、坑槽,翻修、块石路面,沥青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路面复拌就地热再生,沥青路面就地冷再生,沥青表面处治路面,沥青贯人式路面,沥青上拌下贯式路面,预制混凝土整齐块路面等项目。
2.泥结碎石、级配碎石、级配砾石、天然砂砾、粒料改善土壤路面面层压实厚度在15cm以内,拖拉机、平地机和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计算。如超过上述压实厚度进行分层拌和、碾压时,拖拉机、平地机和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加倍计算,每1000m2增加3个工日。
3.泥结碎石及级配碎石、级配砾石面层定额中,均未包括磨耗层和保护层,需要时应按磨耗层和保护层定额另行计算。
4.沥青表面处治路面,沥青贯人式路面,沥青上拌下贯式路面定额中已计入热化、熬制沥青用的锅、灶等设备的费用,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第五节路面附属工程
说明
1.本节定额包括人行道、沥青路面镶边,路缘石更换与维护,浇筑混凝土路缘带,路肩加固,路面基层玻纤格栅、聚酯纤维布等项目。
2.铺砌水泥混凝土预制块人行道、路缘石、沥青路面镶边和路肩加固定额中,均已包括水泥混凝土预制块的预制,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3.硬路肩工程项目,根据其不同设计层次结构,分别采用不同的路面定额项目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