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 明
一、本章适用于各种客、货、病床和杂物电梯的电气装置安装。
二、电梯是按每层一门为准,增或减时,另按增(减)厅门相应定额计算。
三、电梯安装的楼层高度,是按平均层高4m以内考虑的,如平均层高超过4m时,其超过部分可另按提升高度定额计算。
四、两部或两部以上并行或群控电梯,按相应的定额分别乘以系数1.2。
五、本定额是以室内地坪±0.000以下为地坑(下缓冲)考虑的,如遇有“区间电梯”(基站不在首层),下缓冲地坑设在中间层时,则基站以下部分楼层的垂直搬运应另行计算。
六、电梯安装材料、电线管及线槽、金属软管、管子配件、紧固件、电缆、电线、接线箱(盒)、荧光灯及其它附件、备件等,均按设备带有考虑。
七、小型杂物电梯是以载重量在200kg以内,轿厢内不载人为准。重量大于200kg的轿厢内有司机操作的杂物电梯,执行客货电梯的相应项目。
八、定额中已经包括程控调试。
九、本定额不包括下列各项工作。
1. 电源线路及控制开关的安装。
2. 电动发电机组的安装。
3. 基础型钢和钢支架制作。
4. 接地极与接地干线敷设。
5. 电气调试。
6. 电梯的喷漆。
7. 轿厢内的空调、冷热风机、闭路电视、步话机、音响设备。
8. 群控集中监视系统以及模拟装置。
工程量计算规则
1.交流信号或集选控制(自动)电梯电气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电梯层数、站数,以“部”为计量单位计算。
2.直流信号或集选控制(自动)快速电梯电气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电梯层数、站数,以“部”为计量单位计算。
3.直流集选控制(自动)高速电梯电气安装工程量,应区别电梯层数、站数,以“部”为计量单位计算。
4.小型杂物电梯电气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电梯层数、站数,以“部”为计量单位计算。
5.电梯增加厅门、自动轿厢门及提升高度的工程,应区别电梯形式、增加自动轿厢门数量、增加提升高度,分别以“个”、“ 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6.自动扶梯以“部”为计量单位计算、步行道以“段”为计量单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