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 明
一、本章包括探测器、按钮、模块(接口)、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报警联动一体机、重复显示器、警报装置、远程控制器、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报警备用电源安装,自动报警系统装置调试、水灭火系统控制装置调试、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梯系统装置调试、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正压送风阀、排烟阀、防火阀控制系统装置调试等项目。
二、系统调试是指消防报警和灭火系统安装完毕,并达到国家有关消防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所进行的全系统的调整和试验。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装置包括各种探测器、报警按钮和报警控制器,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消火栓、自动喷水等控制装置。
四、消防系统调试包括: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系统、电梯火灾联动装置、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正压送风阀、排烟阀、防火阀控制装置、气体灭火系统装置。
仅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其调试可执行自动报警系统装置调试定额;若既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又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控制系统调试应包括两个系统的调试内容,执行自动报警装置调试和水灭火系统装置调试的相关定额。
五、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施工技术准备、施工机械准备、标准仪器准备等工作内容。
2.设备和箱、柜及元件的搬运,开箱检查,清点,杂物回收,安装就位,接地,密封,箱、柜内的校线、接线,挂锡,编码,测试,记录整理等。
六、本章定额中均包括了校线、接线和本体调试。
七、本章定额中箱、柜是以成套装置编制的;柜式及琴台式安装均执行落地式安装相应项目。
八、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设备支架、基座、基础的制作与安装。
2.构件加工、制作。
3.电机检查、接线及调试。
4.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安装。
5.显示装置安装。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点型探测器不分型号、安装方式与位置,按有吊顶和无吊顶区分,以“个”为计量单位。定额中探测器安装包括了探头和底座的安装及本体调试。
2.红外线探测器以“对”为计量单位。红外线探测器是成对使用的,在计算时一对为两只。定额中包括了探头支架安装和探测器的调试、对中。
3.火焰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计算时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与位置,以“个”为计量单位。定额中探测器安装包括了探头和底座的安装及本体调试。
4.线形探测器的安装方式按环绕、正弦及直线综合考虑,不分线制及保护形式,以“10m”为计量单位。定额中未包括探测器连接的一只模块和终端,其工程量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5.按钮包括消火栓按钮、手动报警按钮、气体灭火起/停按钮,以“个”为计量单位。
6.控制接口(输出模块)是指仅能起控制作用的模块(接口),亦称为中继器,依据其给出控制信号的数量,分为单输出和多输出两种形式。执行时不分安装方式,按照输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
7.报警接口(输入模块)不起控制作用,只能起监视、报警作用,执行时不分安装方式,以“个”为计量单位。
8.报警控制器,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在不同安装方式中按照“点”数的不同划分定额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这里的“点”是指报警控制器所带的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探测器、报警按钮、模块等)的数量。如果一个模块带数个探测器,则只能计为一点。
9.联动控制器,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在不同安装方式中按照“点”数的不同划分定额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这里的“点”是指联动控制器所带的有控制模块(接口)的数量。
10.报警联动一体机按安装方式的不同分为壁挂式与落地式两种,在不同安装方式中按照“点”数的不同划分定额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这里的“点”是指报警联动一体机所带的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与控制模块(接口)的数量。
11.重复显示器(楼层显示器)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以“台”为计量单位。
12.警报装置分为声光报警和警铃报警两种形式,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13.远程控制器按其控制回路数以“台”为计量单位。
14.火灾事故广播中的功放机、录音机的安装按柜内及台上两种方式综合考虑,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
15.消防广播/通讯控制柜是指安装成套消防广播设备的成品机柜,不分规格、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
16.火灾事故广播中的扬声器不分规格、型号,按照吸顶式与壁挂式以“个”为计量单位。
17.广播分配器是指单独安装的消防广播用分配器(操作盘),以“台”为计量单位。
18.消防通讯系统中的电话交换机按“门”数不同以“台”为计量单位;通讯分机、插孔是指消防专用电话分机与电话插孔,不分安装方式,分别以“部”、“个””为计量单位。
19.报警备用电源综合考虑了规格、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
20.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包括各种探测器、报警按钮、报警控制器组成的报警系统,分别不同点数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其点数按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探测器、报警按钮、模块等)的数量为点数计算。
21.水灭火系统控制装置调试,按照不同点数以“系统”为计量单位,自动喷淋系统按水流指示器数量以点(支路)计算;消火栓系统按消火栓启泵按钮数量以点计算;消防水泡系统按水泡数量以点计算。
22.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系统中的消防广播喇叭、音箱和消防通讯的电话分机、电话插孔调试,按其数量以“10个”为计量单位。
23.电梯火灾联动装置调试指电梯与消防控制中心间的联动控制调试,以“部”为计量单位。
24.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调试指可由消防控制中心显示与控制的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调试,以“10处”为计量单位,每樘为一处。
25.正压送风阀、排烟阀、防火阀调试以“10处”为计量单位,一个阀为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