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双绞线、光缆、漏泄同轴电缆、电话线和广播线的敷设、布放和测试工程。
二、本章不包括内容:钢管、PVC管、桥架、线槽敷设工程、管道工程、杆路工程、设备基础工程和埋式光缆的填挖土工程,若发生时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和建筑工程定额有关子目。
三、在已建天棚内敷设线缆时,所用定额子目的综合工日的用量按增加20%计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双绞线缆、光缆、漏泄同轴电缆、电话线和广播线敷设分不同敷设方式按线路延长米以“10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线缆附加及预留的长度是线缆敷设长度的组成部分,应计入线缆敷设工程量之内。光缆、同轴电缆进入建筑物预留长度2m;进入沟内或吊架上引上(下)预留1.5m;进入中间接头盒,两端各预留2m。
2.制作跳线以“条”为计量单位,卡接双绞线缆以“对”为计量单位,跳线架、配线架安装以“条”为计量单位。
3.安装各类信息插座、过线(路)盒、信息插座(接线盒)、光缆终端盒和跳块打接以“个”为计量单位。
4.双绞线缆测试、以“链路”和“信息点”为计量单位,光纤测试以“链路”或“芯”为计量单位。
5.光纤连接以“芯”(磨制法以“端口”)为计量单位。
6.布放尾纤以“根”为计量单位。
7.室外架设架空光缆以“100米”为计量单位。
8.光缆接续以“头”为计量单位。
9.制作光缆成端接头以“套”为计量单位。
10.安装漏泄同轴电缆接头以“个”为计量单位。
11.成套电话组线箱、机柜、机架、抗震底座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12.安装电话出线口、中途箱、电话电缆架空引入装置以“个”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