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 明
1. 本章定额包括铁塔、天线、天馈系统,数字微波通信,卫星通信,移动通信,光纤通信,程控交换机,会议电话、会议电视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
2. 本章铁塔的安装工程定额是在正常的气象条件下施工取定的,本定额不包括铁塔基础施工、预埋件的埋设及防雷接地施工。楼顶铁塔架设,综合工日上调25%。
3. 安装通信天线:
(1)楼顶增高架上安装天线按楼顶铁塔上安装天线处理。
(2)铁塔上安装天线,不论有、无操作平台均执行本定额。
(3)安装天线的高度均指天线底部距塔(杆)座的高度。
(4)天线在楼顶铁塔上吊装,是按照楼顶距地面20m以下考虑的,楼顶距地面高度超过20m的吊装工程,按照册说明的高层建筑施工增加费用计取。
4. 光纤通信。光纤传输设备安装与调测定额10Gb/s、2.5Gb/s、622Mb/s系统按1+0状态编制。当系统为1+1状态时,TM终端复用器每端增加2个工日,ADM分插复用每端增加4个工日。
5. 会议电话和会议电视的音频终端执行第六章有关定额,视频终端定额执行第九章相关定额。
6. 有关电话线、广播线的布放定额,执行第一章相关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铁塔架设,以“吨”计算。
2. 天线安装、调试,以“副”(天线加边加罩以“面”)计算。
3. 馈线安装、调试,以“条”计算。
4. 微波无线接入系统基站设备、用户站设备安装、调试,以“台”计算。
5. 微波无线接入系统联调,以“站”计算。
6. 卫星通信甚小口径地面站(VSAT)中心站设备安装、调试,以“台”计算。
7. 卫星通信甚小口径地面站(VSAT)端站设备安装、调试、中心站站内环测及全网系统对测,以“站”计算。
8. 移动通信天馈系统中安装、调试、直放站设备、基站系统调试以及全系统联网调试,以“站”计算。
9. 光纤数字传输设备安装、调试以“端”计算。
10.程控交换机安装、调试以“部”计算。
11.程控交换机中继线调试以“路”计算;“30路”为1个定额单位,“50路”则为1.67个定额单位。
12.会议电话、电视系统设备安装、调试以“台”计算。
13.会议电话、电视系统联网测试以“系统”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