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分部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与定额子目工作内容不一致的清单项目组合单价,应由本定额不同分部(或本分部)和编码下的相关子目组成。如墙面钢架上干挂石材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 底层抹灰、钢架制作安装刷漆、面层干挂(嵌缝)、刷防护材料等。
二、本分部墙面的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块料镶贴系按现行05YJ标准图集编制,相应子目均包括基层、面层,但石材镶贴未含刷防护材料,如有设计要求,可另计算,执行刷防护材料子目。
三、本分部子目中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的,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但人工数量不变。
四、本分部子目已考虑了搭拆3.6m以内的简易脚手架用工和材料摊销费,不另计算措施项目费。
五、抹灰均按手工操作考虑,如采用不同施工方法时,亦不得换算。
六、抹灰厚度如设计与本分部取定不同时,可区分基层和面层分别按比例换算。
七、圆形柱面抹灰,执行相应柱面抹灰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2,其他不变。柱帽、柱脚抹线脚者,另套用装饰线条或零星抹灰子目圆弧形、锯齿形、不规则墙面抹灰、镶贴块料饰面,按相应子目人工乘系数1.15。块料面层要求在现场磨光45°、60°斜角时,另按本册B.6分部相应子目计算。
八、化粪池、检查井、水池、贮仓壁抹灰,执行墙面抹灰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
九、圆柱水磨石饰面执行方柱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09。圆柱斩假石石饰面执行方柱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05。
十、斩假石墙、柱面子目未考虑分格费用,如设计要求时,仍执行相应子目,并按下表增加费用。
墙、柱面装饰抹灰分格增加工料表名称 | 分格方法 | 增加工料 | |
人工调增系数 | 板方综合规格木材(m3 | ||
斩假石墙面 | 木条分格> | 1.09 | 0.023 |
斩假石柱面 | 木条分格 | 1.25 | 0.023 |
十一、外墙贴块料釉面砖子目分密贴和勾缝列项,其人工、材料已综合考虑。如灰缝超过20mm以上者,其块料及灰缝材料用量允许调整,其他不变。
十二、干挂大理石、花岗岩勾缝子目的勾缝缝宽是按10mm以内考虑的,如设计要求不同者,石材和密封胶用量允许调整。
十三、块料镶贴和装饰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栏板、扶手、遮阳板、雨篷周边、0.5m2以内少量分散的饰面等。一般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各种壁柜、过人洞、暖气壁龛、池槽、花台以及1m2以内的抹灰。抹灰的“装饰线条”适用于门窗套、挑檐、腰线、压顶、遮阳板、楼梯边梁、宣传栏边框等凸出墙面或灰面展开宽度小于300mm以内的竖、横线条抹灰。超过300mm的线条抹灰按“零星项目”执行。十四、本分部的木材树种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十五、本分部除注明者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其人工及木工机械乘以系数1.3。
十六、本分部木装饰子目木材均为板方综合规格材,其施工损耗按定额附表取定,木材干燥损耗率为7%,凡注明允许换算木材用量时,所调整的木材用量应包括其损耗在内,并计算相应的木材干燥费用。
十七、面层、隔墙(间壁)、隔断定额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如设计要求时,另按本册B.6分部相应子目计算。
十八、木龙骨、木基层及面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另按本册B.5分部相应子目计算。
十九、单面木龙骨隔断子目未考虑龙骨刨光费用,如设计要求刨光者,仍执行该子目,人工增加0.09工日,增加单面压刨床0.12台班。
二十、幕墙、隔墙(间壁)、隔断所用的轻钢、铝合金龙骨和幕墙用胶,如子目内容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按设计调整,但人工不变。
二十一、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计算的,设计为单向时,材料、人工用量乘以系数0.55。木龙骨与设计图纸规格不同时,可按附表换算用量。附表中没有的,可以按设计木龙骨规格及中距计算含量。
二十二、玻璃隔墙如设计有平开、推拉窗者,玻璃隔墙应扣除平开、推拉窗面积,平开、推拉窗另按本册B.4分部相应子目执行。玻璃幕墙设有开启窗时,可按本册B.4分部中铝合金窗五金配件表增加开启窗的五金配件费。
二十三、木龙骨无论采用哪种方法固定,均执行相应子目,不得换算。
二十四、现场采用木龙骨和装饰板制作的装饰柱、梁,可执行柱、梁木龙骨无夹板基层装饰板饰面的相应子目,其中的木材用量可按设计要求调整。
二十五、板条墙子目中的灰板条以百根或立方米计算,板条的规格为7.5mm×38mm×1000mm,其损耗率(包括清水的刨光损耗)已包括在该子目内。
一、墙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墙裙、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的侧壁及顶面不增加面积。附墙柱、梁、垛、烟囱侧壁并入相应的墙面面积内。具体计算方法为:
1.外墙抹灰面积按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以高度计算。
3.内墙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长乘以高度计算;无墙裙的,高度按室内楼地面至天棚底面计算;有墙裙的,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计算。
4.内墙裙抹灰面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
二、柱面抹灰按设计图示柱断面周长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三、墙、柱面镶贴块料、零星镶贴块料和零星抹灰按饰面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四、干挂石材钢骨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五、墙饰面按设计图示墙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六、柱(梁)饰面按设计图示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柱帽、柱墩并入相应柱饰面工程量内。
七、隔断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浴厕门的材质与隔断相同时,门的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
八、浴厕隔断,高度自下横枋底算至上横枋顶面。浴厕门扇和隔断面积合并计算,安装的工料,已包括在厕所隔断子目内,不另计算。
九、带骨架幕墙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与幕墙同种材质的窗所占面积不扣除。
十、全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带肋全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