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全国高速公路改扩建专业定额,是编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预算的依据,适用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
二、本定额是以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表现的公路改扩建工程预算定额。编制预算时,其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应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的规定计算。
三、本定额包括拆除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维修及加固工程、保通临时安全设施、附录一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定额材料代号和单价表、附录二混凝土配合比表、附录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含交通组织)和一般正常的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条件编制的。定额中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和工程质量标准及安全生产措施,是根据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施工技术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及环保相关要求等取定的,除定额中规定允许换算者外,不建议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和材料消耗与本定额的规定不同而调整定额。
五、本定额均按每工日8h计算。
六、本定额中的工程内容,均包括定额项目的全部施工过程。定额内除扼要说明施工的主要操作工序外,均包括准备与结束、场内操作范围内的水平与垂直运输、材料工地小搬运、辅助和零星用工、工具及机械小修、场地清理等工程内容。
七、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是按现行材料标准的合格料和标准规格料计算的。定额内材料、成品、半成品均已包括场内运输及操作损耗,编制预算时不建议另行增加。其场外运输损耗、仓库保管损耗应在材料预算价格内考虑。
八、本定额中周转性的材料、模板、支撑、脚手杆、脚手板和挡土板等的数量,已考虑了材料的正常周转次数并计入定额内。
九、本定额中列有的混凝土、砂浆的强度等级和用量,其材料用量已按《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附录二“混凝土和砂浆配合比表”中规定的数量列入定额,不得重算。设计采用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或水泥强度等级与定额所列强度等级不同时,可按配合比表进行换算。但实际施工配合比材料用量与定额配合比表用量不同时,除配合比表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调整。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表的水泥用量,已综合考虑了采用不同品种水泥的因素,实际施工中不论采用何种水泥,均不得调整定额用量。
十、本定额中各类混凝土均未考虑外掺剂的费用,设计需要添加外掺剂时,可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外掺剂的费用并适当调整定额中的水泥用量。
十一、本定额中各项目的施工机械种类、规格是按一般正常的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组织确定的,施工中实际采用机械的种类、规格与本定额规定的不同时,一般不得换算。
十二、本定额中施工机械台班消耗,已考虑了工地合理的停置、空转和必要的备用量等因素。编制预算的台班单价,应按《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及本定额附录三分析计算。
十三、本定额中只列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用量和主要机械台班数量。对于次要、零星材料和小型施工机具均未一一列出,分别列入“其他材料费”及“小型机具使用费”内,以元表示,编制预算即按此计算。
十四、本定额表中注明“某某数以内”或“某某数以下”者,均包括某某数本身;而注明“某某数以外”或“某某数以上”者,则不包括某某数本身。定额内数量带“()”者,表示基价中未包括其价值。
十五、本定额附录一“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定额材料代号和单价表”和附录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是对《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和《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的补充。
十六、本定额的基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的合计价值。基价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是按《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和《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及本定额附录一“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定额材料代号和单价表”、附录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
十七、本定额中的“工料机代号”是编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预算采用计算机计算时作为对人工、材料、机械名称进行识别的符号,不得随意变动。编制改扩建工程补充预算定额时,遇有新增材料或机械,编码采用7位,第1、2位取相近品种的材料或机械代号,第3、4位采用偶数编制,后3位采用顺序编制。
十八、本说明及其他备注中未涵盖的内容,参照《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和《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及有关定额中的说明执行。